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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一个女人未婚生了一个女儿,但是女儿上了她妈妈的城市户口,现在因感情破裂,要分开。她也同意小孩跟我。但我是农村户口,可以迁移到我的农村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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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4 18:17: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非婚生子女户口迁移按如下程序办理:与婚生子女同样,先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非婚生子女转户口的方式:由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成年子女本人或父母向迁入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入,领取准迁证;向户籍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迁移,领取迁出证,并注销户籍;前往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未婚生的孩子可以迁户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婚生子女具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其迁移户口需要携带孩子亲生父母双方的同意书、准迁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等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手续即可。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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