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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的时候我找工作,看到这家公司招人信息,然后加上之后这家监理微信上给我说底薪2000元,上班地点跟时间不限制,我偶尔去他们办公室上班,在家办公了四个月,老板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说我这是兼职,当初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作证,也没有银行卡流水,也没有上班打卡记录,也没有工牌,也没有同事证明,只有微信跟老板的日常工作对接聊天记录,劳动仲裁可以赢吗

劳动纠纷
2023-07-14 15:06: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聊天记录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可以详细说明一下
  • 法律分析: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备好你相关的证据,考勤卡,工资条等。
    1.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当事人可以在现在工作的地方收集一些证据,包括老板的承诺,通话录音,微信聊天截屏,合同,协议等,证明当事人在这里面进行了工作且老板没有支付约定好的补贴,然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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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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