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认定书下来了是不是就结案了
1、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能是一种事实的结论,并不等同于结案。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作为划分双方赔偿责任的依据,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后期还涉及赔偿的调解,而且在交警的调解下和解不了的,还有可能需要到法院去起诉,事故当事人在事故中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还面临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二、结案的条件是什么
1、判决,法院依法作出裁判,一方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2、调解,民事案件开庭后,调节不满意,还能再调解;
3、撤诉,原告依法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