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私人间借贷 家人被骚扰

债权债务
2023-07-14 04:32: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在个人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受到恐吓威胁时,可以选择报警或法律手段起诉借贷平台进行维权。首先可以向借贷公司明确自己和借贷者的关系,避免被重复骚扰。若明确身份还被不停骚扰,那么建议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借贷平台发出的短信截图、电话催债的录音等,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借贷平台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打骚扰电话已经影响正常生活,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处理;如果对方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催款公司打电话骚扰贷款人的家人是不合法的。当事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收集有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