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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女人被别人玷污生了孩子然后她把孩子给一家人领养,怎么办孩子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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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4 14:17:4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收养人家办理收养登记,按照规定办理户口即可
  • 法律分析:收养小孩的户口办理流程如下:1、提交收养申请书、提交证件和材料:材料包括:(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私人领养的孩子上户口的流程如下: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规定期限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2、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申请人;
    4、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5、办理入户手续。
    领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领养孩子的条件如下: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一、领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1、领养的孩子上户口的方式如下:
    (1)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具有亲缘关系的,可直接在收养人家庭所在地登记户口;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通过亲子鉴定排除亲缘关系的,收养人居住地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动员其将被收养人送交民政部门指定的社会福利机构或社会救助机构登记户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领养的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 你好,需要合理办理手续领养才行,需要通过福利院或者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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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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