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6月30日下午下班后,骑摩托车行驶在国道时,在距离我前方5-6米远处有一辆无牌照的机动三轮车行驶在中间道上,而我按照交通规则靠右行驶着,在越来越靠近时,机动三轮车在没有打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右转弯,当时我已来不及刹车最终左臂撞在机动三轮车驾驶员的面部,并带倒了三轮车,当时我脑袋一翁知道出事故了,就停下了车,因为他是一位老人,出于责任心和同情心,我没有拨打交通事故电话,而是及时打了120把他送到了医院,本来我是出于一片好心,可以他的几个儿子赶到现场时,却大大出手,并且还要索赔他的经济损失,让我感到既冤屈又气愤。
我想请问各位律师:
1、我有驾驶证和牌照,而他没有牌照(有没有驾驶证我不清楚),这种责任应该怎样分担?
2、按照我描叙的情景,事后再找交通部门是否还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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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再由交通部门认定已经不太可能,因为现场已经没有了,双方的陈述又不可避免的带有主观性。靠技术鉴定,恐怕信息量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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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责任可能大些。024-2273006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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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报案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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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他的几个儿子赶到现场时,却大大出手”是否打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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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