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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级残疾没有劳动能力,21年离婚,带着年幼的儿子,当初前夫为了让儿子跟我,答应每月给孩子两千多抚养费,而离婚之后一分没给,我申请农村低保,就说我儿子有抚养费,不给我我办,请问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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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3 16:39:3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建议起诉前夫给与抚养费,找当地政府申请低保
  • 你好,可以向当地社保局进行询问
  • 对方不给可以进行起诉追回的
  • 残疾人离婚要承担孩子抚养费。如果双方协议离婚,能协商一致,残疾人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如果是诉讼离婚,抚养费的多少不仅要看当事人支付一方的支付能力,还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进行判断,如果残疾人一方没有支付能力,法院也可酌定不支付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五十二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 1、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以进行协商,如果收入不高,可以要求减少,具体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找其他方式补偿。
    2、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一方因残疾无收入还需要付抚养费,没有收入不是能够免除抚养义务的理由,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方没有收入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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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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