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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锦绣龙湾小区,没有买车位的,不让业主的车进入小区,这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3-07-13 15:38: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履行职责
  • 没买车位不让进小区是不合法的,这侵犯了业主的权利。因为小区一般都有公摊车位,公摊车位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不具有销售及转让的性质。小区业主有权利将车辆开进小区内,且可以停放与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所以不购买车位,不让进小区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物业不让车进入小区,业主可视具体情况到当地住建局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没有车位不让进小区是不合法的,这侵犯了业主的权利。因为小区一般都有公摊车位,公摊车位所有权属全体业主共有,不具有销售及转让的性质。因此,不购买车位,不让进门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但如果是开发商的产权车位,业主没有购买车位,物业有权禁止业主进入小区内停车。物业不让进车可视具体情况到当地住建局去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法律分析:没买车位不让进小区是不合法的,这侵犯了业主的权利。因为小区一般都有公摊车位,公摊车位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不具有销售及转让的性质。小区业主有权利将车辆开进小区内,且可以停放与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所以不购买车位,不让进小区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物业不让车进入小区,业主可视具体情况到当地住建局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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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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