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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宅二户怎么确权

房产纠纷
2023-07-13 10:05:4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1.
    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予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要允许土地确权的。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
    2.
    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户多宅,对于非法占有的,要全部没收。具体没收过程中有没有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3.
    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 一宅两户的确权是:因继承、受赠房屋得到两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对房屋登记发证;通过违法方式取得两处宅基地的政府有权无条件收回多余的宅基地,对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同时可以对户主处以罚款


  • 法律分析:针对这种一户多宅要如何确权,房子是可以分得很清楚,那就是一人一层楼,但是确权却是确定宅基地的面积,自然不能够这么分的,一块宅基地也不能够一人一半来确权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就是将宅基地共同确权,两户人家都是共享,目前是比较公平合理的情况了,反正意思就是这宅基地跟房子都是一起共享的,不单纯确权给某一户家庭的。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 一宅两户按照以下步骤确权:
    1、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2、由村委会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
    3、提交申请书等材料;
    4、材料经过审核,对于符合确权条件的,办理确权登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民法典规定一户二宅确权如下: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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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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