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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有疾病但是婚前未告知 我没有他病例报告 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吗?

婚姻家庭
2023-07-15 20:16:1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撤销权的期限是一年内。有病指的是不能的婚的病,明确的病历。
  • 这个不属于撤销婚姻的范围的 这种情况
  • 可以,另一方可以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配偶有重大疾病未告知的,其婚姻可以撤销。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上述情形也属于可以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可以,另一方可以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如果属于不能结婚,或者不适合结婚的疾病,可以申请撤销,病历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 您好,您说的这个不属于撤销婚姻的条件,不能撤销婚姻,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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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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