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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购买了二手房已过户成功后发现厨房漏水问题,原房主是负全责?

房产纠纷
2023-07-14 16:37:4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要求原房主承担责任
  • 二手房过户后发现房屋漏水,购买者应该通过房屋鉴定的方式确定房屋质量问题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要求卖房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才是正确的维权渠道。1、如果卖家在出售房屋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那么就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质量问题严重,可以解除合同。2、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3、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后应当在第一时间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以备争议诉讼使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一般在二手房漏水属于轻微瑕疵的情况下,是不能退的,但是卖方负有瑕疵修缮的责任。
    如果二手房漏水特别严重,经过修缮后仍然严重漏水,已经没办法正常居住,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瑕疵承担的责任,因出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出卖人无权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瑕疵承担的责任,因出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出卖人无权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 二手房出现漏水的情况,首先要知道是什么原因引起的,由于物业公司修缮不及时,而原房主已经付过物业费就可以找物业公司来进行维护和修缮或者理赔。1、原本就是有质量问题的房子,那么应该找专门的机构到家中来进行检测,但是这种检测是要收费的,确定房子本身就有质量问题,而原房主并没有向买方说明,这种情况可以找元房主来进行协商解决。2、房子原本质量问题,发生在房产交付使用五年内,可以找开发商理赔,五年之外就需要和原房主一起解决,其中有财产损失,买方有权利要求卖方理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你好,和其协商吧,影响到你是否购买的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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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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