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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关收到民事裁定书进行咨询

债权债务
2023-07-12 18:21: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在收到民事裁定书之后,可以仔细查看民事裁定书的内容,如果没有异议的,就按照民事裁定书裁定的内容履行;有异议的,可以在有效期内申诉或者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 收到民事裁定书的,若无异议则应当按照裁定书进行执行。若有异议则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既不申请再审也拒不履行裁定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民事裁定书不一定是立案。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比较大,不是只有立案可以用裁定书,其他的事项也可以用裁定书,法律明确规定裁定书适用于以下范围: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因此人民法院是否立案,应当根据民事裁定书的内容进行确定,民事裁定书写明应当立案的,民事案件才算立案,写明不予立案的,说明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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