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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发生私人借款,甲借给乙400万,甲将400万转入我的账户,乙通过我将钱转给别人,现在乙破产,无法偿还,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么

债权债务
2023-07-12 16:49: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借款人破产或者因其他的原因导致无法偿还贷款,借款人向贷款机构申请免除债务,只要贷款机构同意了用户的申请,那么就可以免除偿还贷款。还有,非本人申请的贷款、借款的主体不明确、贷款合同描述不明确、不合法的网贷倒闭了、超过诉讼时效等,这几种类型的贷款也可以不用还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依据你们的约定处理
  • 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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