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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初中普通科任老师,不是班主任。 因为我们县教育局发通知让我们科任老师进行宣传防溺水,然后班会上,其实都宣传过几次,家访也登门拜访说防溺水了, 现在暑假期间,反而还要让我们每位科任老师负责15个学生,让我们每天收集学生防溺水的,报平安的打卡任务,整个暑假期间的每天都要收集打卡任务, 我想问,之前老师的暑假几乎从来没有过这个任务,,为什么突然额外增加了老师的暑假负担,而且做这些事情我们也没有获得劳动报酬,,请问我们老师有义务和责任,去承担学生暑假期间溺水的安全事故吗??

损害赔偿
2023-07-12 14:08: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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