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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工地休息场所 突发脑出血 去世 是否可以赔偿

劳动纠纷
2023-07-15 14:52:57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是在休息的过程中突发脑溢血去世,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找老板进行赔偿的,因为这是自身疾病导致的。
  • 你好,找律师是起诉法院打官司,请问您是否要起诉法院打官司呢?什么案件需要咨询呢?
  • 你好,,如果是因工发生自然会赔偿,但是如果是本身的身体的病因就不能算作工伤。
  • 您好,这边需要具体看一下合同内容,我们有专门的律师可以帮您指导分析一下。
  • 你好 可以先和工地协商,但是一般很难主张赔偿
  • 你好 可以先和工地协商,但是一般很难主张赔偿
  • 你好:可以的。在工地上班多久了 有没劳动合同
  • 就是休息时间突发疾病死亡,年纪大多啊
  • 建议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 法律分析:如果是在工作中突发脑出血身亡,属于工伤,应予以赔偿;如果是下班后突发疾病赔偿,则不属于工伤,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在工地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若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公司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若用人单位未购买的,由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工地上突发脑溢血,导致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得到工伤赔偿;若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中,突发疾病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您好,脑溢血属于自发疾病,工地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我们这边可以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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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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