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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竣工验收,我们已经开馆运营,这种情况视为竣工验收吗

建筑工程
2023-07-11 17:21: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不视为竣工验收的
  • 验收已竣工建设工程的条件是: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然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各单位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之后按验收结果支付工程款或要求修理、重作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竣工验收程序包括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然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各单位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之后按验收结果支付工程款或要求修理、重作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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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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