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婚前一方出资,婚后加名字,离婚分割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07-12 11:56:1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财产婚后加了名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出资、子女抚养等方面进行判决
  • 可以收集一下当时记录的登记表、交易明细、收款收据、付款凭证等做诉讼处理。
  •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离婚肯定可与i分割,但不一定平分
  • 婚后加名的情况下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是可以平均分割的
  •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分割,不能就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法院判决,人民法院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外,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归自己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财产婚后加了名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分割方式是: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的情况下,在离婚时,一般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您好,出资的一方多分财产,未出资的一方少分。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