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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在农村帮人建房子时摔死了怎么赔?

损害赔偿
2023-07-11 17:32:5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由房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 您这边有没有跟对方协商过赔偿事宜?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金额与户口类型和工资收入,家庭成员构成等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例,因为盖房子而导致帮工意外死亡的,被帮人应当赔偿丧葬费,丧葬费的标准应当按照当地去年的职工每月平均工资计算,总共赔偿六个月;除此之外还需要赔偿其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该赔偿标准按照当地去年居民平均消费和人均生活消费标准计算,如果受害人的被抚养人没有满十八岁的,则一直计算到十八岁;死亡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应当按照去年当地的居民平均收入和人均可支配的收入的标准计算,一直计算二十年,如果受害人满六十岁的,则每长一岁就减一年,满七十五的,按照五年的标准计算。
    除了上述应当赔偿的费用外,还需要赔偿帮工的亲属为其办理葬礼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各种各样的合理费用,其赔偿标准按照实际消费的费用计算。
    如果该受害人虽然是在农村发生的事故,并且户口也是农村的,但本人却常住在城市的,主要的生活收入都是来源于城市的,则上述的赔偿标准应当为受害人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法律分析: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金额与户口类型和工资收入,家庭成员构成等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您好,死者多大年龄呢,需要看个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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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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