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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一年离职,公司要求扣工作服费,合理的吗

劳动纠纷
2023-08-08 15:18:11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结合公司的规章制度,正常情况下如果工服归员工本人所有,有可能会扣除相关费用。
  • 这个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有规定,是否工作服离职后归员工所有。
  • 你好,我认为这个是不合理的 ,你们这边是否约定服务期呢,
  • 您好,您应该查看您和公司签订的合同
  • 用人单位要求克扣其服装费是不合理的
  • 你好! 这个行为是不合理的
  • 您好看劳动合同上是否写明
  • 一、工作服扣钱合法吗工作服收费不合法,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工作服应属于劳保用品,不属企业福利,公司应有发放标准,它是劳动用工单位为员工提供的必要劳动保护措施。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有规定。劳动者在离开工作岗位后,用人单位可要求其归还工作服,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但不能以此为由扣除职工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扣除工资,应当无条件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否则,劳动者可凭被扣钱的收据等证物,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离职了,公司要收取工作服的费用,不合理的。
    但是,这样的情况却普遍存在。
    按照很多公司规定,一件工作服的价格是68元,二件就是136元。
    在员工没有在公司做到一年的工作时间下,会在离职时扣除工作服的费用。
    这种情况由于收费少,员工急于办好离职手续。
    没有时间去维权,争取自己的利益,钱少又花时间划不来嘛(约一天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就对公司对在招用劳动者阶段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套上了紧箍咒,即不管公司是以“岗前培训费”、“教材费”、“服装费”或“体检费”等名义,都不能向劳动者在此阶段收取财物,否则违法。

  • 关于劳动者辞工用人单位扣工资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扣多少单位说了算,国家没有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不合理,通常来讲公司无权向劳动者收取费用,你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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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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