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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占用土地

征地拆迁
2023-07-16 11:46:4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什么性质的土地,政府属于国家部门,土地所有权是国有还是集体
  • 根据你的陈述,依法补偿
  • 法律分析: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务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具体形式上,可以由国务院直接行使,也可以委托行使。在法律上明确国务院是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一是表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是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而只能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处置国有土地;二是明确国有土地的收益归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可以决定国有土地收益的分配办法;三是赋予了中央人民政府对国有土地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务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具体形式上,可以由国务院直接行使,也可以委托行使。在法律上明确国务院是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一是表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是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而只能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处置国有土地;二是明确国有土地的收益归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可以决定国有土地收益的分配办法;三是赋予了中央人民政府对国有土地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
  • 法律分析:首先,政府征地是要看该地的用途来补偿的,而且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挂钩,所以这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政府用到代征用地应当与征收户签订补偿协议进行合理补偿,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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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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