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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公立医院看,收费好贵

保险纠纷
2023-07-09 20:31:4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当地物价局投诉。正规医院的每一项收费金额,都是通过当地物价局审核批准的,如果怀疑他们存在乱收费,可以到物价局投诉。
    2、到医疗所在地的卫生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卫生管理部门设立的监督管理办公室是接待群投诉的。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十九条 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一)拟订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二)办理医疗机构监督员的审查、发证、换证
    (三)负责医疗机构登记、校验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的统计,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负责接待、办理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投诉
    (五)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给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 【法律分析】
    可以去消协、卫生局、物价局等部门举报医院。也可以直接拨打12345,找政府解决。收费是物价部门管理的,如果医院出现乱收费现象,依法你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要求对其乱收费行为进行处罚,并退还你多收的费用,但不可以要求双倍偿还。也可以拨打12320卫生热线,承担着向公众传播卫生法规和政策信息,接受公众咨询、投诉和举报,引导公众科学就医,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舆情监测、分析与反馈等职责,已成为卫生部门传递政府信息、了解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传播健康知识的重要渠道。对于投诉类热线,座席员则会转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再回复投诉者本人,反馈率达百分之百。
    法律依据: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八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四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一)除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二)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十六条 本规定第四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中的违法所得,属于价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难以查找多付价款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责令公告查找。经营者拒不按照前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法律分析:费用不合理,医院乱收费,向当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局投诉。正规医院的每一项收费金额,都是通过当地物价局审核批准的,如果怀疑他们存在乱收费,可以到物价局投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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