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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刑事案件中,精神障碍患者鉴定后的处理是什么呀

刑事案件
2023-07-09 19:45: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患有精神病的刑事罪犯的处理,
    1、经鉴定犯罪时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罪犯,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被严加看管、治疗,必要时可采取强制医疗措施;
    2、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3、未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患有精神病的刑事罪犯的处理,
    1、经鉴定犯罪时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罪犯,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被严加看管、治疗,必要时可采取强制医疗措施;
    2、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3、未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十八条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八条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刑事诉讼中对精神病进行鉴定,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分别从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和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诉讼能力、被鉴定人在服刑期间的精神状态等几个方面进行鉴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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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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