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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XX年,怎么解释

债权债务
2023-07-11 11:56:2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指在此期间保证人有保证义务,超出这个期间,就没有保证义务了。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您好您是给别人进行担保了吗
  • 借款合同保证期限应根据下列标准予以确定:
    1、债权人与保证人进行约定的,从其约定;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六个月,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借款合同保证期限的确定有:
    1、债权人与保证人进行约定的,从其约定;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六个月,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借款合同的保证人的保证期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自行协商确定的,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的届满期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字面意思,约定了保证期间未还款之日起的几年,过了期限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尽早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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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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