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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鉴完后,拆迁办把协议交到哪里保管

征地拆迁
2023-07-09 15:30: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问问拆迁办公室,就知道了


  • 拆迁补偿协议通常是一式四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即拆迁办)各持一份。
    如果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幸遗失,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注意:复印后要盖章,不盖章的没有法律效力)。丢失补照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补发申请证明书。2、登报声明、具结书。3、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明。4、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 拆迁补偿协议通常是一式四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即拆迁办)各持一份。如果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幸遗失,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注意:复印后要盖章,不盖章的没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拆迁装修赔偿》第十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人应当将拆迁补偿协议副本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拆迁补偿协议示范文本由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监制。
  •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协议通常是一式四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即拆迁办)各持一份。如果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幸遗失,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注意:复印后要盖章,不盖章的没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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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