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人未偿还债务的,可以尽可能协商,不能在
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首先,确保债权没有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还款之日起计算。
准备起诉、借据、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立案后,支付诉讼费,等待开庭。有条件的还可以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找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申请诉前保全。
2、申请支付令也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件。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是否受理。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申请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裁定不得上诉。申请支付令不需要经过法院的审判程序,因此具有快速方便的特点。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