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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朋友问我借钱,是汇款到别人账户,现在朋友联系不上了,汇款时我只有对方的名字和账号,是否能到银行查到联系方式?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3-07-11 08:56:3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追常。其它信息不好查,但可以查到。
  • 您好,借了您多少钱呢,有借条 吗
  • 你好,需要结合有无借条来具体看
  • 应当起诉你朋友要求还款
  • 提供证据诉讼解决处理

  • 1、朋友欠钱不还报警有用,但民间借贷是民事纠纷,如果有证据可以去法院起诉会更好。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如果发生民间借贷纠纷的,正确处理的方法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通常情况下,出借人需要向法庭举示借款合同、借条、收条、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收集证据 去法院起诉的
  • 有和朋友沟通借钱的记录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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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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