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债权债务问题

债权债务
2023-07-10 14:34:16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涉及金额多少,我比较擅长此类案件,需要律师告诉我
  • 你好 详细说一下问题可以吗 都是可以解决的
  • 请问是什么事?直接详细向我们的律师说明下
  • 您好,请问具体债务债权的问题是什么
  • 你好有人借款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 您好 麻烦您这边描述一下的呢
  • 你好,具体需要进一步沟通
  • 您好,手头有哪些依据呢?
  • 债权债务关系类型:
    1、法定债务和意定债务;
    2、类型债券和特定债券;
    3、简单债务和选择债务;
    4、单一债务和大多数人债务;
    5、按份债和连带债;
    6、主债和从债;
    7、财产债务和劳务债务;
    8、一时债务和继续债务;
    9、无因管理之债;
    10、不当得利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如下:
    1、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2、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
    3、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4、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5、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6、主债和从债;
    7、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8、一时之债和继续之债;
    9、无因管理之债;
    10、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债权债务纠纷有下列种类: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债权债务的转让纠纷;以及其他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 您好,请问是什么事,可以详细说说吗
  • 债权债务问题具体什么事情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