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请问男女双方结婚而没有办理结婚证,在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需要怎么才能解除关联?

婚姻家庭
2023-07-10 10:20:1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没有办理结婚证,需要对同居期间的子女抚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协商好就可以,如协商不好只能起诉到法院。
  • 你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可以直接分开
  •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只是同居关系,所以不存在破坏婚姻关系的说法。如果没有感情的话,可以解除同居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男女双方没领结婚证的,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解决婚姻纠纷的问题,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二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婚姻纠纷,只要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就可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双方没领结婚证的,一般不存在婚姻关系,无需办理离婚手续。即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婚姻关系自领取结婚证时产生,若双方未领取的,不得就解除同居关系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你好,需要详细沟通下具体情况哦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