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今年会取消酒驾入刑吗

行政纠纷
2023-07-07 22:23: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能用取消醉驾入刑
  • 法律分析:醉驾依然要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近年来,多地开始出台相关规定,对醉驾入刑标准作出新的标准。但是要注意,醉驾不起诉,不意味着放纵犯罪,而是轻微犯罪行为可以从宽处理。
    由于目前各地标准不一,醉驾行为是否不起诉可能因地制宜执行,以下是部分地区制定的部分细则,属于醉驾情节轻微的可考虑不起诉:
    1、车主喝酒后还没有启动驾驶汽车就没查获的。
    2、车主在喝酒后行驶了一段距离后,没有继续醉驾而是及时靠边停车睡觉的。
    3、车主在喝酒间隔数个小时或者隔夜后,酒精含量仍达到酒精含量80毫克以上的。
    4、车主在喝酒后,但是由于家人生病而需要及时送医救治醉驾的。
    5、车主在挪车进入车位时,而并不是在道路上行驶的。
    6、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司机都醉驾,前方司机被追尾,但酒精含量低于追尾者的酒精含量,则是追尾者负全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国家没有正式取消醉驾入刑,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犯罪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刑罚标准是: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另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还会受到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法律分析:国家没有正式取消醉驾入刑,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犯罪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刑罚标准是: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另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还会受到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