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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户口和父亲不在一个县里将来能继承父亲名下田地吗

继承
2023-07-07 13:17: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继承权与户口之间没有关联性,子女是父母遗产继承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在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户口不在父亲的名下 要继承权的话 需要提供父子关系的证明 有的地方还需要亲子鉴定 一般是可以找回继承权的。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请求法院判定。只要能证明属于父子关系就可以继承,不会因户口而无法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 法律分析:儿子户籍不在父亲处也是可以去继承父亲的田地的,只要符合继承法的相关要求就可以去继承。父亲家里的田地处于承包期的属于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非农户口不可以,如果没有符合继承条件的继承人则由村集体依法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儿子户籍不在父亲处的,不可以继承田地,无论其户口在不在父亲处都不可以继承,承包地和宅基地都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享有的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所以不能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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