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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老公过世了,我想把户口迁回娘家,但娘家这边派出所需要我拿离婚证才能可以迁,但人都不在了,我上哪找离婚证,请问一下,这到底要怎么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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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7 14:57:3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先向民政局要求确立婚姻存续期已过。
  • 你好,该事情的具体情况怎么样的
  • 具体是怎样的纠纷情况?
  • 离婚迁户口回娘家需要离婚证的。除此之外还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簿、村委或街道办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离婚迁户口需要的手续如下:要迁户口的一方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让其户口独立。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户口需要迁回娘家的,一般是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户口回迁办理,带好申请材料。材料是本人的身份证、离婚证、夫妻户口本,然后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就可以了。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你好,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另一方的婚姻状态为丧偶
  • 你好,你老公去世了你们就自然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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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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