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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被人误导鉴了,可以解除吗

合同纠纷
2023-07-07 11:49: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合同必须具备可撤销事由,包括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而没有表达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情况危急而使签订的合同显失公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签完合同发现被骗了证据充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合同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受损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可以的。在法律规定中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您好,有问题可以具体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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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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