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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人,我不认识,他发那些图片给我,可以告他吗,可以报警吗

损害赔偿
2023-07-07 00:23: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私自发别人照片,侵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等法律。该行为人可能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治安管理的,一般会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对这人发出警告,告诉他已经实施了侵权行为,要求他停止散发的照片。协商不行就起诉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如果跟他不认识或者认识故意发你照片造成生活影响可报警侵犯肖像权,为造成生活影响可以告诉他不要这样做,如果屡教不改可以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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