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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没有盖章和签字,是否有效

合同纠纷
2023-07-10 15:20:1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没有盖章和签字就没有生效。
  • 合同无效,那就看有没有口头的了
  • 出现以下情况委托书无效:
    1、如果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如代理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与之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自然无效;
    2、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是无效;
    3、如果委托代理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及不合公序良俗的约定,该委托代理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
    4、发售债券等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这类行为只能由特定民事主体代理,其他民事主体不得代理,否则该委托书无效;
    5、如果委托事项属于法律规定的具有人身依附性质不可委托的事项的,那么该委托书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认定委托代理合同的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是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 如果本人委托代理人进行签字,协议有效。没有本人及代理人签字的协议一般不能成立,对方履行义务,当事人接受的除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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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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