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工伤鉴定好了10级,可是公司要给我走保险

劳动纠纷
2023-07-07 16:12:3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既然已经认定工伤,并鉴定为十级,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等费用。
  • 工伤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积极争取
  • 你工伤在哪里发生的呢
  •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公司未参加工伤保险,均由公司支付: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据实支付;二、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三、治疗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按正常上班不变;四、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护理;五、劳动能力鉴定费据实支付;六、按本人工资支付7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公司未参加工伤保险,均由公司支付: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据实支付;二、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三、治疗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按正常上班不变;四、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护理;五、劳动能力鉴定费据实支付;六、按本人工资支付7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依情况而定。前提申请工伤认定,再去做工伤鉴定。若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提供帮助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