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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发生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还没下来结果,单位效益不是很好,一下子把员工和我转给另一个单位上班,这样会影响原来发生工伤的单位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3-07-13 15:50:0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都是针对原来的单位支付,如果单位不经营会影响后期的赔偿。不过,既然单位突然把你转到其他单位。说明跟原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按照规定,就可以主张三个一次性补助金。
  • 您好,如果已经认定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从原单位离职,原单位需要承担一部分工伤赔偿费用
  • 您好这种情况是不影响的
  • 劳动者的工伤赔偿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兼得。例如劳动者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并取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可以依法索取工伤赔偿,如果在此期间依法单方面与单位解约的,还可以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属于工伤,收集好接受公司领导安排工作任务的证据和在完成任务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证据,还有劳动关系证据,去申请工亡认定。
  • 工伤职工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能主张经济补偿:职工因单位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主动解约的;或者单位提出与职工解约且协商一致的等。如果单位违法与工伤职工解约的,职工可以主张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有工。伤认定书,一般应该不会影响工伤的赔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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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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