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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意外险鉴定,你要去哪里

劳动纠纷
2023-07-06 17:18:45
共有2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你好,劳动部门安排受伤职工去指定机构做的
  • 你好.是否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出现的伤情
  •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您好您这边可以等伤情稳定到社保局鉴定
  • 你好, 去司法鉴定所鉴定就可以了。
  • 这个情况 是否是工作中造成的
  • 你好,工伤需要先去社保局认定
  • 您好,建议走工伤流程赔偿。
  • 你好,请问这边申报工伤了吗
  • 您好,具体伤情是怎么样的呢
  • 您好,说下具体情况给您分析
  • 你好,工伤程度怎么样了呢
  • 工伤鉴定去当地劳动局申请
  • 您 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要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 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如下: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工伤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工伤认定;
    4、劳动能力鉴定;
    5、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然后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在我国职工要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工伤鉴定。法律上规定,职工要做工伤鉴定,应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可以协助你处理工伤纠纷
  • 你好,劳动仲裁,具体情况说一下
  • 您好,可以自己去社保局申请。
  • 你好,工伤需要先认定再做鉴定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你可以去当地司法局下设立的司法鉴定中心或者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立的工伤福利保险部门进行鉴定。您要是有需要,可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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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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