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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十天,医生建休三个月,请问是休息100天,还是90天

劳动纠纷
2023-07-06 11:14:1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伤主要分为四步骤,第一,伤情治疗;第二,认定工伤;第三,劳动能力伤残鉴定;第四,赔偿。鉴定是第三步,若前期两步未做好,会对你赔偿有所影响,伤残鉴定是影响最大的阶段,差一个等级赔偿款最少差了几万,鉴定的时间和鉴定提供的材料都比较重要,每个伤情不同,鉴定时间和提供材料不同,毕竟后续的赔偿金额与你的伤残等级、年龄、工资收入挂钩,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 正常是90天,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而安排休息
  • 伤情怎么样呢,可以具体分析处理
  • 一、工伤休息时间有何规定
    1、工伤休假时间的规定具体如下:
    (1)工伤有停工留薪期的时间规定,按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建议的休息时间计算,不超过12个月,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
    (2)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 员工工伤需要休息时间如下:
    1、要看员工受伤的程度,由医院开具证明需要休息多久,法律规定的是停工留薪期的时间;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法律分析:关于工伤的休息时间,法律规定如下:劳动者因遭受工伤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可以停工留薪,停工留薪期内,元工资和福利待遇不表,用人单位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劳动者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期,延长期限不能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你好 伤势如何呢 可以做也三期鉴定
  • 停工留薪期是要到鉴定完之后才知道大概怎么计算,不会完全按照医生的医嘱来。因为没有伤残的话,停工留薪期是很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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