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结婚主体的限制有:
1.现役军人,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2.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3.外交人员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4.公安人员不能与外国人结婚;
5.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不能同外国人结婚。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
香港居民、
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