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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婚前有个房子,我结婚了准备把房子卖了交个首付,然后他换房贷,如果我俩离婚了这个房子还属于我的吗?

婚姻家庭
2023-07-10 16:24: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共同还房贷的,后面这个房屋一般不属于你一个人单独所有
  • 属于。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前首付的房子,婚后还贷和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子是婚前一方购买的,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子还是归个人所有。一方在婚前支付房子首付,婚后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还清贷款的,房子也是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改变房屋是配偶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对于作为婚前财产的房子,在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但是,如果配偶另一方以个人财产帮助还贷款的部分,应当部分或全部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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