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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了我三百一直不回我信息消失了咋办

债权债务
2023-07-07 10:00: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问的这个问题,稍后我给你解答
  • 法律分析:借钱不还的行为是违法的,不构成犯罪。欠钱不还,属于违法行为,违反的是民事法律,而不是刑事法律,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公安机关不能介入;欠钱不还是违法行为,但欠钱不还的行为没有构成刑事犯罪,也就是不属于犯罪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1、对于别人欠钱要不回来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胜诉之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为确保最后能顺利执行,债权人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信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信款。对信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漏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信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信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朋友欠钱不还还玩消失的处理办法:
    1、在报纸等媒体刊登催收公告,避免诉讼时效过期;
    2、收集证据,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直接起诉债务人;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由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4、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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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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