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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轮车撞了对方两轮车,导致对方手腕韧带拉伤,对方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赔偿8万元,其中误工费按照180天每天190计算就是三万多,可对方还是在读大学生,误工费的标准是怎么计算的,而且,我现在无力偿还,该怎么协商

交通事故
2023-07-07 19:58:17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确实有以自己能力换取收入的情况,则法院判决正确。您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可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一次性或分期支付。
  • 在读大学生一般没有误工费,除非对方有确切证据。
  • 您好,如果上诉期没有过,尽快委托律师进行上诉。
  • 可以申请上诉,积极争取减少
  • 法律分析:主张误工费的前提:
    1、伤者在交通事故受伤前具有劳动能力,如果伤者在交通事故之前是未成年人或是学生,或者由于年龄较大、身体状况不佳等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么不能获得误工费的赔偿。
    2、伤者确实因此造成了收入的减少,如果虽然由于交通事故而无法工作,但是仍然照常得到了薪酬,则不能请求赔偿误工费。
    主张误工费需要准备的证据:
    请求赔偿误工费,一般需要准备休假医嘱、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误工损失证明、缴税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如果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主张误工费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关于当事人误工费是由在交通事故中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学生期间不应产生误工费,除非对方提供兼职工作证明,可以上诉
  • 你好,你一审的时候没有委托吗? 什么时候下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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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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