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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股东变更前的债务,变更后还可追债吗

公司企业
2023-07-20 14:46:46
共有2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的法人和股东变更后并不影响公司继续存续,公司的主体没有变更,之前的债务仍然是由公司承担,变更后获得股权的股东仅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本来就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他们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可以的,你可以向变更后的法人张债务。亲,你这边的变更是什么情况?我处理过很多这种类型的案件,具有丰富的经验,您要是遇到问题,可以随时向我沟通!
  • 你好:公司的法人和股东变更后并不影响公司继续存续,公司的主体没有变更,之前的债务仍然是由公司承担,变更后获得股权的股东仅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 你好!之前的债务仍然是由公司承担,变更后获得股权的股东仅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 可能是可以的,因为在债务形成之后变更,不排除逃避债务的可能性。建议你联系我们沟通一下。
  • 这个当然是可以的,起诉原法人·公司,有必要情况下可以追加现法人公司
  • 你好,这个还是可以的,看他们是否签订了债务转移的协议,
  • 您好,可以继续追债,对方有转移债务财产的嫌疑
  • 需要查询工商内档,了解出资情况进行判断
  • 可以追,有债务未清偿的可以起诉处理
  • 您好您这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变更前的债务,变更后还可追债
  • 法人、股东变更前的债务,变更
  • 您好,可以解决,可以解决
  • 您好,要看是否起诉的了。
  • 可以的,你们总债务多少呢
  • 公司变更法人之后依然需要承担之前的债权,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其民事责任的承担,但法人若作出损害公司的行为,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变更法人后应当承担以前的债务。不会因为变更形式债务就会消灭。法人拥有独立财产权,变更公司形式、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或者是经营地址都不会影响债务的承担。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 公司变更后债权债务的处理:公司依法变更其组织形式后,原公司不再存续,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会因为原公司的不在而自动消失。为了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法律上确认公司变更组织形式后的债权、债务的归属,避免纠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司的法人和股东变更后并不影响公司继续存续,公司的主体没有变更,之前的债务仍然是由公司承担,
  • 你好是可以的,不管怎么变你就追债权发生期间的就可以了
  •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继续追溯的
  • 可以的,债权不受变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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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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