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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残疾人有计么低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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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4 12:46: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二级残疾证不能办低保,最低保障与残疾没有关系,主要取决于其生活的家庭人均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如果生活困难身体残疾必须照顾自己,家庭条件差的,不能再支付费用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生活补贴,也可以享受护理补贴,一般情况是一二级的都有低保,今年的政策是有低保的残疾人都可以享受生活补贴。
  • 法律分析:1、持有国家一级、二级残疾证可同时享受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只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级、二级残疾证,就可以享受低保。要享受低保,首先本人要提出申请,按照程序最由镇县民政局审批,通过镇民政办和镇雄县民政局入户调查以后,确实符合低保,可将全家纳入低保户,或是你本人纳入,从申请的次月起就发放低保。
    2、可享受低保、4050政府补贴等其他社会优待各地有不同的社会优待政策。比如在北京可以享受低保,可以享受4050政府社保补贴,可以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所需资金由政府全额补贴等等。
    3、可提前退休男满55岁,女满45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可提前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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