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这要看小区地上停车位设置的不同情况而定,暂时好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2、例如有的小区是停车位不足由绿地改建的;有的是一开始就由开发商报建的固定车位;3、其实在我国整个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国家所有,我们都是只有使用权;包括私有住宅;4、小区地面车位位置使用权其实是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由物业公司负责执行日常的管理;5、如果您觉得收费过高或者是车位的分配不合理可以提请业主委员会提议召开业主大会;6、共同商讨审议新的方案来执行当然要有过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
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