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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母被打了,没有证据怎么办,派出所不给立案

损害赔偿
2023-07-04 15:38:1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向当地公安分局投诉办案派出所。
  • 你好,对于这样的事情,需要有证据才能立案
  • 尽快报警处理, 属于违法行为
  • 你好,一点证据也没有吗。
  • 需要有证据证明被侵害事实
  • 既然是被人打伤,就一定知道是谁打的,向派出所提供信息,派出所就应该查到的。派出所说证据不足,如果你认为理由不充足,可以向公安局领导投诉。如果派出所仍然不给立案,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监督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被打了有证据,公安局会这样处理,具体如下:
    1、到公安机关报案,有证据,公安机关会根据被打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查;
    2、受伤害程度行为人可能构成犯罪的话,公安机关就会进行初查;
    3、初查后,事实清楚,并且有相关证据,进行立案侦查;
    4、没有犯罪事实存在,公安机关不会进行初查。
    报案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报案,民警会根据受害情形种类制定相应的报案笔录,如治安类的、刑事类的等;
    2、制作笔录的时候,要把民警询问的事情讲述清楚,表述清晰,签字,派出所会上报分局审核,达到立案条件的派出所就会立案;
    3、派出所立案后,会进行侦查,注意保持电话通畅,以便配合民警随时侦查以及通报办案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被打了,派出所不处理,你可以到人民检察院反映。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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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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