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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夫妻离婚了,发现小孩不是亲生的,遗弃非亲生子女犯罪吗

婚姻家庭
2023-07-04 16:16:2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婴儿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 你好,遗弃非亲生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建议可以跟孩子亲生父母协商或者诉讼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 你好,孩子目前是由谁抚养的?方便的时候到律师所面谈。
  • 如果已经在抚养,则是犯罪行为。
  • 您好,遗弃非亲生子女构成犯罪。

  • 1、非婚生子女是能告父亲遗弃罪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如果父亲有能力扶养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那么可以告其遗弃罪。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一、遗弃非亲生孩子犯罪吗
    1、遗弃非亲生孩子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是:
    (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
    (2)但如果仅对儿童采用饿肚子的方式,以教育为目的进行恐吓,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不应认定为犯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罪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遗弃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 非婚生的子女可以告父亲遗弃罪。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会因构成遗弃罪而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如果父亲对于非婚生子女在负有抚养义务的情况下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子女可以告其遗弃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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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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