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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3年5月31日在路口骑电动车等待红灯时,被后面送外卖的电动车撞倒。经过交通部门认定,我属于无过错方,对方全责。之后到医院检查,包括医药费在内,共计花费600元,医院建议休假7天。电动车修理费80元。将发票给保险单位后,工作人员答复:医药费报销80%,误工费只给两天。另外责任方不给与赔偿。请问,我应该咋办?谢谢

交通事故
2023-07-03 22: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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