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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一地生活,这个一地是怎么界限?以地级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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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3 09:57: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是什么纠纷呢,这个“不在一地生活”出现在哪里
  • 法律分析:填写本人出生的实际地点,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镇至乡、镇,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法律分析:“当地”一词不是标准的法律概念。民法上,一般用“居住地”“所在地”等概念,即便这样,在法律作指引性规定的时候,也不会简单地说这些概念,而是与管辖等联系在一起的。具体需要根据其后面所带的行政区域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当地”一词不是标准的法律概念。民法上,一般用“居住地”“所在地”等概念,即便这样,在法律作指引性规定的时候,也不会简单地说这些概念,而是与管辖等联系在一起的。具体需要根据其后面所带的行政区域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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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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