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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生下孩子 跑了 男方养不活孩子可以送孤儿院吗?

婚姻家庭
2023-07-02 12:31: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无能力抚养小孩送孤儿院一般情况下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但是如果其送养人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其送养孩子是经过了其配偶同意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合法行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未成年生了孩子可以送养。送养人需提供的手续有: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或者孤儿童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领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
    领养孩子的条件有如下: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无子女;
    3、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 法律分析:未婚生子,一人抚养不了不能把孩子送到孤儿院。无能力抚养小孩送孤儿院是不被允许的。如果父母双方都确实无力抚养孩子的,可以将孩子送给符合收养条件的人收养。对于直接抚养子女但却有困难不能抚养的情况来说,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在另一方也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亲戚收容领养,或请求政府代为收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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